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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老公的養育之恩」說的是先生對孩子的奉獻嗎?不!我想說的是我的先生對我的「養育之恩」,開玩笑吧?不!這是我由衷的感激之情!

 

我看最近很多新聞,不管是影劇圈或者企業家這些名人們的離婚財產糾葛角力戰都炒得沸沸揚揚,很多節目也在討論或者教導女人們要如何鞏固婚姻或者在金錢上做「自保」的動作,老實說,其實我不太理解為什麼女人離婚可以分走男人這麼多財產?我們兩人結婚,不合了或者有人外遇導致離婚,為什麼要拿走這人這麼多錢?如果這些錢是女人自己的財產當然可以保有,但是這些錢如果是男人或者女人自己挣來的,離婚的時候,為什麼得分你一半呢?

 

不要誤會我的意思,當男人的事業是夫妻兩人一起打拼的或者是因為老婆盡心照顧家庭才讓男人可以全力衝刺事業,當然這妻子有資格得到這些財產,可是,我看有的人並沒有為這個家或者這人做什麼,為什麼要離婚卻要別人付出這麼慘痛的代價呢?那人做錯了什麼?不過就是結了個婚,怎麼變成懲罰了呢?

 

就像那個大明星,無論誰是誰非,其實她自己也有能力賺大錢,可是她就是硬要掌握男人的財產,兩人沒有感情之後,變成財產的拉鋸戰。鄰居有個開美容院的女人,老公不願意好好工作,女人想要離婚竟然還要分財產給那個男人他才答應要離婚。很想問他:你在這婚姻裡有做了什麼值得這些財產嗎?如果沒有的話,那為什麼人家必須給你這些?

 

最近讀了橋田壽賀子女士寫的「阿信的幸福」,還沒讀完,可是我就已經感到獲益良多,有時候我在入睡前會因為想很多事情感到憂煩,這時候總會想著:為什麼人生的道路上沒有人可以給我意見和方向?我有好多疑惑解不開?我不知道能不能、該不該怎樣做才是對的?我必須斟酌再三,我也常常陷入糾結,可是這本書給了我一些參考和指引,很棒!可是我想可能橋田女士有些觀點或許很多人是不能接受的,就像我深有同感的這段──

 

「……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外子『為我做的一切』。……因為丈夫有薪水可以領,自己才不用擔心生計。託丈夫之福,自己才能依照自己的意願從事工作。……因此我一直不停的跟他說:『都是託您的福,才有今天的我。』」

 

我要先說,上述這段之所以對我來說是貼近我的心的,是在於我的狀況就是這樣的,因為先生在外辛苦的工作,才讓我可以自在的生活,當然哪!那不是人家所說的貴婦生活,可是我覺得非常滿足,很多女人追逐的什麼名牌包、鑽石珠寶有什麼?只要不用煩惱吃穿也有遮風避雨的房子,逛逛街買個小東西也可以,熱了可以吹冷氣,不舒服可以安穩的休息,在這個家和家人一起好好生活,人要的不就是這樣嗎?

 

可能有些人會說帶孩子、做家事如果都是有給職的工作的話,那麼,老公該給我的薪水也不少呀!可是話說回來,如果這個家都要一人負擔一半的話,那老公是不是也該跟我要一半的育嬰費、貸款、生活費等等………?

 

好像夫妻都這樣,一定有人這方面做得比較多、那方面做得比較少,這是絕對沒辦法「公平」的事情,最要緊的是:我們對彼此有沒有那個心意,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婆婆媽媽那一輩的女人都認為在家帶孩子是一件沒有貢獻和建設性的事情,可是,現代這社會只要有錢什麼事情都有人代勞,有些人寧願出去上班賺保母費和安親班費用也不要帶小孩、有些人寧願去上班然後把賺的錢拿去給家庭幫傭請他們幫忙做家事,即便男人希望太太當個家庭主婦,女人就一定願意嗎?如果是夫妻之間的共識,希望孩子自己帶、希望老婆把家顧好,如果我願意的話,丈夫就應該感激我並且任我揮霍嗎?當然不是這樣,夫妻之間應該是互相肯定彼此的價值,這樣才能對彼此的付出心存感謝。

 

對我來說,我很感先生對我的付出,老實說,孩子還小的時候,我真的比較辛苦,可是現在孩子都大了,我比較輕鬆了,老公賺錢供應這個家的開銷,讓我在家事之餘還可以寫寫文章、做做自己喜歡的手工藝,如果不是這樣的寬容和支持,我又怎麼能夠悠遊生活?

 

可能你沒有辦法想像我的心情,因為我的父親並不是那麼有責任心的男人,所以當他的女兒很辛苦,我的求學過程總是處在有學校讀但沒錢支援的情況,所以我讀得很辛苦,要說有從學校學到什麼,說實在的,並沒有很多收穫。可是,我結婚之後,買了很多書來學手工藝,也可以買毛線和各式縫紉用品,還買了些縫紉課程學洋裁,這真的是託老公的福才能夠做到呀!

 

回想從前讀書的時候,因為拮据所以沒辦法去補習做出美麗的作品,所以我對那個教縫紉的老師「懷恨在心」,因為我覺得她教學不認真、不負責,要學到東西必須去跟外面的老師學才能做出像樣的衣裳,而我那些像公主一樣的同學,白天睡到過午才起床,然後去跟外面的縫紉老師學裁縫,晚上下課之後,她們可以慢慢做她的作品。可我呢!我早早就要去上班,晚上趕上課,下課趕作品,求學日子不輕鬆,為了賺錢養自己,我其實沒有從學校學到很多東西,很多想做的事情都是在婚後慢慢學回來的。

 

對我來說,我非常感激先生的支持和「養育之恩」,當然有人會說男人賺錢養家是天經地義的,有什麼好感謝的?可是我總想著:如果是我,我為什麼要養我的老婆?我養孩子是應該的,可是老婆自己要用的錢應該自己去賺才對,為什麼要我出?這其中的協調就是老公的期望是什麼?我能配合的又是什麼?很幸運的是,我們可以平衡得還不錯,老公不喜歡的家事大部分都歸我,孩子的事情是共同的,賺錢的事情就靠老公。老公抱怨工作的事情我要趕緊安慰,也要跟他說沒關係我也可以幫忙賺哪!我有時候也會哀嚎家事煩人,要先生帶孩子出去運動,讓我一個人清靜清靜,沒有絕對的角色和責任,但要體會對方的辛勞,這會讓我們因為被肯定的自我價值而感受到欣慰和溫暖,就是我們互相依存的幸福呀!

 

其實我感激的老公的付出雖然大部分是金錢面的表現,可是在金錢背後的心意才是我所珍惜和感謝的,因為就算我自己一個人生活,我現在所做的事情也都是該為自己做的,所以我會覺得願意養我的男人,當然對我有「養育之恩」,賺錢養我又教我明白事理,這種「恩情」當然讓我感動又感激,不是嗎?

 

因為現代不需要幫忙賺錢也願意在家當主婦的女人不多,因此橋女士所持的論調和我所寫的或許不能貼近你的心,甚至你會嗤之以鼻,但是這是個人的際遇和心境啦!也許有人會說,老公才應該感激老婆的付出才對,是啦!這原本就是互相的事情,但就我自己可以控制的面向去思考的時候,我的想法就是這樣,把先生的付出都放在心裡,感恩他的心意,因為他是我生命中對我最好的人,他最看重我,他也最依賴我,我們認定別人對我們的好如果只是理所當然,就不會覺得自己很幸福,因為我覺得這些都是對我的恩賜,所以我覺得這些對我而言都太棒了!我認為值得感謝,感到滿足和快樂,「感激」讓我感受幸福,既然這樣,感激先生又讓我感受到幸福,這樣想的我真的比較快樂不是嗎?

 

在我身邊的親朋好友裡有些四十多歲的女人身邊都沒有伴,有的是至今未婚的、有些是離婚甚至喪偶的,好像無論如何,不管男人女人,終究會孤單一人,所以想想,那個幫我照顧家的人或者願意養我的人,是不是很值得珍惜?有個人做伴又為你付出,這不是理所當然會一直在身邊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幸運獲得的,所以,珍惜他和感激他的付出,是不是一件很重要又幸福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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