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都聽過名主持人分享的這個婆媳故事吧!話說有個媳婦曬衣服的時候沒有注意到洗衣槽內壁還貼著一件衣服,於是全部的衣服都曬了,就那件沒有曬,好死不死,這件衣服是婆婆的。然後又這麼剛好,收衣服的時候或許是這件衣服還沒乾又或者有什麼原因,這件衣服沒有被收進來,好啦!兩婆媳就為了這件衣服大鬧一場,於是整整十年的時間,兩婆媳沒有交談過……………
這件事情裡,婆婆覺得媳婦是故意的,但媳婦說自己根本是無心的,所以這場面沒辦法收拾。當然有人會說為了這種小事鬧成這樣有必要嗎?小題大作了吧?但是這件事情一定是長期的問題累積成最後的引爆點,要不然一般人會為了這種事情直接鬧翻應該是不太可能啦!因為人與人相處都會給對方一個觀察期和容忍範圍,給對方犯錯的機會,看她會不會改變,如果一直沒有改進的話,那當然會導致決裂的結果。可是,就這件事情來講,「搞針對」實在是一件很明顯的抵制行為,所以這件事情如果是誤會卻沒辦法說清楚,讓兩人關係急速冷凍的話,那就有點冤枉了!(當然這是還沒累積到爆炸之前啦!要不然什麼理由都可以成為決裂的原因)
好比小明的大嫂就是那種太過冷漠的人,她覺得自己所做的都是對的,她也認為別人可以那樣在一起嘻嘻哈哈的談天說地都很假,於是,大家覺得她很難相處,她也覺得別人都很虛偽。因為這位大嫂總是吃完飯就直接回她的房間,不但自己的餐具沒有整理,連她孩子的餐具都丟著給別人洗,其他家人當然會覺得她很過分,所以對她的成見就越來越深。